03
2022
-
12
可降解塑料制品也不能隨意丟棄
作者:
zhongbo
為了防治塑料污染,我們倡導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但是即使我們使用了可降解塑料制品,是不是意味著我們使用完它們之后可以隨意丟棄呢?
目前最為熱門的可降解材料為PLA 和PBAT,這兩種是可以全生物降解。可是很多通用標準對可降解塑料生物降解性能的測試都是在一定條件下,比如國標GB/T 19277.1-2011,測試條件為溫度 58℃±2℃,較大的濕度,90天內達到一定降解要求,我們就可以認為做到了全生物降解。這樣的環境,人工堆肥可以做到,自然環境顯然不是這樣的。
我們以PLA為例,根據《聚乳酸基復合材料降解行為及機制的研究》(呂閃閃),作者通過實驗得出結果:“土埋降解過程中,復合材料的機械強度嚴重下降,但是復合材料中PLA的分子量沒有發生顯著性降低,表明復合材料在短期自然土埋條件下的分子水平的降解程度有限。”以及“PLA 在自然土壤環境中的降解及其緩慢 ”。總的來說,如果把PLA制品埋在土里,也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降解。
土里不行,那么在水里呢?根據另外的研究,可降解塑料PLA,PBAT在海水里的降解速率依然很緩慢,難以達到令人滿意的程度。
所以,即使是可降解塑料,亂丟棄的話依然會造成白色污染。所以我們在使用完塑料制品后還是要注重垃圾分類,方便相關人員能夠集中處理,從而達到真正的綠色環保,循環利用。
